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,我们时常会遇到需要“开封”药品的情况,无论是为患者配药还是进行特殊治疗。“开封”后的药品,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往往受到一定影响,这便成为了一个需要我们专业护理师关注的问题。
我们要明确的是,“开封”后的药品应尽快使用,避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导致药物降解或污染,对于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,如某些抗生素或生物制品,更应严格遵守避光原则,使用避光容器或及时注射。
对于“开封”后的注射剂、眼药水等,我们应检查其外观、颜色、气味等是否发生改变,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,对于多剂量使用的药品,如眼用制剂、鼻喷剂等,每次使用前都应检查其是否被污染或变质。
在“开封”过程中,我们还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,确保药品的纯净性,对于需要稀释的药品,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配制,并确保配制过程中的无菌操作。
对于“开封”后未使用完的药品,我们应妥善保存,避免其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,对于一些特殊药品,如胰岛素等,我们还应了解其“开封”后的有效期,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。
“开封”后的药品安全使用是医院护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环,我们应严格遵循相关操作规范和原则,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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